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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Greenhouse gases Part 1: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by Leadership Editors | 發佈於 Mar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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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4064-1:2018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ISO 14064-1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Leadership

什麼是 ISO 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ISO 14064 溫室氣體管理系列標準包含三大部分:

  • ISO 14064-1:組織層級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之量化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 Greenhouse gases Part 1: 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als )。
  • ISO 14064-2:計畫層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或移除增量之量化、監督及報告附指引之規範。
  • ISO 14064-3:溫室氣體主張之確證與查證附指引之規範。

其中,ISO14064-1標準,是以組織或公司作為基本要求架構,進行溫室氣體盤查的設計、發展、管理及報告之原則與要求…等事項。標準中包含溫室氣體排放邊界的界定、對於組織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的部分進行量化,並鑑別組織與公司特定的溫室氣體管理改善措施或活動之要求事項,以此針對盤查的品質管理、報告、內部稽核及組織在查證活動的責任之要求事項與指引。ISO 輔導

溫室氣體標準 ISO 14060 系列

ISO 近年新增不少針對「溫室氣體」管理的國際標準,即 ISO 14060 系列(下方關係圖),包含針對組織的或產品/服務的溫室氣體盤查標準、確證或查證的過程以及該機構的要求標準。

其中,企業較關注的標準是 2018 年 8 月 發佈 產品碳足跡 ISO 14067 及同年 12 月發佈新版組織型 溫室氣體量化與報告標準 ISO 14064-1,企業可藉由以上兩種標準,用不同面相來顯著碳排放的階段或熱點,進而達到碳揭露目的,朝向「碳中和」的階段邁進。ISO 輔導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原則

查證機構對於ISO 14064-1 標準規範之盤查作業,主要可依循下列幾項原則,包含: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及透明度…等,以確保溫室氣體排放盤查資料符合:

1. 相關性(Relevance):利用選擇適合預期使用者需求之溫室氣體源、溫室氣體匯、溫室氣體儲存庫、數據及方法,考量預期使用者、適用溫室氣體類型與選用準則等之相關性。

2. 完整性(Completeness):為避免誤導使用者,納入報告之邊界內所有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與移除,組織需考量所有涵蓋之營運單位、製程、活動與設施之排放源。

3. 一致性(Consistency):為使溫室氣體相關資訊具備參考價值,組織對於盤查邊界的設定須注意是否與基準年做法一致,且相同設施之前後期間均採行同一量化方法;如活動數據的統計與排放係數的引用來源。

4. 準確性(Accuracy):為依據事實做決策,減少其偏差與不確定性,組織應注意盤查之量化方式;如:活動數據與排放係數;應為最能反應實際排放狀況,且相關數據須經由定期校驗儀器量測而得,並須確認校驗結果符合規範。

5. 透明度(Transparency):為使溫室氣體相關資訊能充分的被得知,以利預期使用者做出合理可信的決策,組織之應取得所有與溫室氣體主張相關之佐證資訊;如:相關假設、計算方法、文件變更及活動數與排放係數…等。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重點

ISO14064-1之温室氣體方案、準則、保證等級及事業登錄資料,組織應注意以下幾項查證重點:

1. 組織邊界:

a. 組織邊界設定方式及各設施排放量之鑑別。

b. 依循符合規範的溫室氣體方案設定組織邊界。

c. 一致性的組織邊界設定原則,並避免嚴重的遺漏與重覆計算。

d. 排放量盤查需依組織邊界改變而調整。

2. 營運邊界:

a. 排放源鑑別的完整性。

b. 營運邊界與事業的活動的一致性。

c. 確切依照溫室氣體方案之要求設定營運邊界。

d. 設施的營運邊界採取一致性的設定方法,

e. 排放量盤查需依營運邊界改變而調整。

3. 基準年排放量:

a. 基準年採用數據的查證性。

b. 基準年調整做法是否明確適當。

c. 依循溫室氣體方案之要求進行基準年的選擇與調整。

d. 基準年的實際調整狀況是否符合其基準年調整政策。

4. 量化方法:

a. 活動數據與規範要求、排放源實際狀況的符合性。

b. 活動數據來源與量化方式或排放係數計算條件的符合性。

c. 活動數據資料是否有能夠交叉比對的來源。

d. 排放源的活動數據與排放係數所採用之資料的適切性。

e. 依報告或協議之要求採用排放係數。

f. 排放係數預設值與設備之操作狀況的符合性。

g. 自行發展排放係數取樣的代表性(場址特性、產能與燃料量等),

h. 依溫室氣體報告方案要求、選擇、計算與排放量相關的調整方法。

i. 製程中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關鍵操作參數。

j. 量化方法的資料來源的完整性與一致性。

k. 盤查工具表單與各設施層級之排放量計算之彙整的正確性。

5. 計畫文件:

a. 溫室氣體盤查之程序文件建立。

b. 計畫、實務與程序的執行。

c. 盤查數據的目標、品質的達成率。

d. 不確定數據的鑑別與管理。

6. 間接溫室氣體盤查:

a. 盡可能將所有間接溫室氣體列入盤查。

b. 將間接溫室氣體盤查過程依照「相關性」、「完整性」、「一致性」、「準確性」、「透明度」5大原則進行呈現。

c. 可列為日後間接溫室氣體減量之依據。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 條文大綱

 

前言

 

簡介

 

1. 適用範圍

 

2. 參考文件

 

3. 專有名詞與定義

3.1 溫室氣體相關名詞

3.2 溫室氣體盤查流程相關名詞

3.3 生質和土地使用相關名詞

3.4 組織、利害關係人和查證等相關名詞

4. 原則

4.1 通則

4.2 相關性

4.3 完整性

4.4 一致性

4.5 準確性

4.6 透明度

5. 溫室氣體盤查邊界

5.1 組織邊界

5.2 報告範圍

6. 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消除量

6.1 溫室氣體源和匯鑑定

6.2 量化方法

6.3 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消除量的計算

6.4 基準年溫室氣體排放清冊

7. 減量活動

7.1 溫室氣體減排和消除的倡議

7.2 溫室氣體減排或消除增量計

7.3 溫室氣體減排或消除增量目標

8. 溫室氣體清冊的品質管理

8.1 溫室氣體資訊管理

8.2 維持文件和保存記錄

8.3 評估不確定性

9. 溫室氣體報告

9.1總則

9.2規劃溫室氣體報告

9.3溫室氣體報告內容

10. 核實查證活動

 

附錄A(參考資訊)

整合數據的過程

 

附錄B(參考資訊)

直接與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的分類

 

附件D(規範)

處理生物源溫室氣體排放之與消除二氧化碳

 

附件E(參考資訊)

電力處理

 

附件F(參考資訊)

溫室氣體盤查報告結構和組織

 

附件G(參考資訊)

農業和林業指導

 

附件H(參考資訊)
確定顯著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過程的指南

 

ISO14064-1 溫室氣體盤查標準執行方法與步驟

1. 界定組織邊界

利用組織邊界的界定協助釐清組織應盤查的範圍,一般可採用下列兩種方法:

a. 股權比例法(equity share):公司依各事業體持股比例,認列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各事業體擁有的股權百分比,等同於其對於公司整體所代表的經濟風險及利益分攤比例。

b. 控制法(control):公司對所控制的事業體溫室氣體排放,採 100%認列方式處理。控制又區分為財務控制或營運控制兩類準則,由公司選擇最能反應實質控制力量的準則執行。

2. 界定營運邊界

針對組織邊界內之排放源,定義其直接與間接排放之範疇,共分為六大類(之前為三類):

a.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大致上與之前範疇一相同)。於廠內使用汽油、重油等
b. 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大致上與之前範疇二相同)。例如購買之電力、汽電共生等
c. 運輸中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d. 使用產品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上游)
e. 與使用產品有關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下游)
f. 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非上述c~e分類

3. 計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組織應降低不確定性,並選擇與使用合理產生準確、一致及再現性結果的量化方法,如:

a. 排放係數法:為目前國內最常應用之方法,計算方法係以排放源之活動數據(如用油量、耗電量)乘上排放係數;

b. 質量平衡法:常用於製程排放之計算,係以質量平衡的方式,估算原料投入後,經化學反應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c. 連續及間歇量測:直接監測排氣濃度和流量,以估算溫室氣體排放量。

在計算溫室氣體排放時,組織應使用公噸作為量測單位,並應將每種溫室氣體之排放量,使用適切的全球暖化潛勢(GWP)轉換成二氧化碳當量公噸後,予以加總為組織之溫室氣體排放量。

4. 文件化與記錄

ISO 14064-1:2006 v.s. ISO 14064-1:2018 新舊差異重點: GHG來源分類的變更

 

舊 (ISO 14064-1:2006)

新 (ISO 14064-1:2018)

範疇一(廠內排放)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和移除

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

輸入能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範疇三(其他間接排放)

運輸中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

使用產品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上游)

與使用產品有關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下游)

其他來源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無法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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