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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衛福部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by Leadership Editors | 發佈於 Jan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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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申辦,就找領導力企管。領導力企管將依據衛福部所公告的 食品製造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 ,並融入 ISO 22000 :2005食品安全管理系統( ISO 22000 : 2005 Food safety management )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系統(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 System,HACCP)協助您制定合理監測計畫,並推薦合格檢驗實驗室。

為強化規範食品業者落實一級品管自主管理,衛生福利部於2016年4月21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要求食用油脂、肉類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食品添加物、特殊營養食品、黃豆、玉米、小麥、麵粉、澱粉、食鹽、糖、醬油、茶葉、茶葉飲料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等17類食品業者,自2016年7月31日起分階段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並新增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自105年7月31日起亦須實施強制檢驗。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簡稱食安法第7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第7條第2項規定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其立法意旨係為健全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要求食品業者應從風險管理角度,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實施必要性之檢驗,確認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衛生安全,負起自主管理責任,並於同法條第4項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類別與規模等事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指出,上開經公告應於2016年7月31日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食品及食品添加物製造業者將近400家;應於2016年7月31日實施強制檢驗之食用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分別約為190家及20個連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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