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 207: 稅務 2019

by Leadership Editors | 發佈於 Feb 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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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_207 於2019年底更新,正式啟用時間為2021年
GRI_207 於2019年底更新,正式啟用時間為2021年

GRI_207:2019 租稅政策之規定

稅務一直是維持企業永續營運的重要一環,於2017年起,GRI所屬的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GSSB)為了提升稅收方式的透明度,藉由多方專家的制定,於2019年9月份制定了新的GRI 207:稅務 2019標準。

這次GRI於2019年底公告新增了 207:稅務指標,其揭露時間訂為2021年度的報告書,但GRI也鼓勵企業提早揭露相關指標,

207-1  納稅方式

 

組織應揭露以下資訊:

1.組織是否有租稅政策,並提供連結。

2.組織內外部執行租稅檢核的單位及成員揭露

3.宣示遵守租稅相關法規

4.租稅方法與企業永續發展策略之間的關聯性

207-2 稅務治理及風險管理

 

組織應揭露以下資訊,包括:

1. 稅務治理與控制的框架

1-1 組織內外部執行租稅檢核的單位及成員為租稅政策當責成員

1-2 如何在組織內部提倡租稅法規的形式

1-3 如何控管租稅風險

1-4 評估遵守租稅機制的方式

2.回報稅務方面不道德及違法行為之機制

3.稅務報告的保證程序與揭露方式

207-3 稅務的利害關係人管理

 

組織應揭露以下資訊,包括:

1.利害關係人的參與與管理稅務的方式

1-1利害關係人與稅務當局接觸的方式及管道

1-2公共政策倡議的方式

1-3蒐集與考量外部及內部利害關係人意見之步驟

207-4 跨國的稅務資料揭露

 

組織應揭露以下資訊,包括:

組織應對所有管轄地區之稅務資訊揭露稅務指標與財務及稽核狀況:

1.揭露所有所有管轄稅務地區之名稱

2.組織從事的主要活動

3.員工數量與計算基準

4.第三方銷售收入

5.管轄區域與組織內部銷售收入

6.稅前利潤

7.現金及現金相關外的有形資產

8.以現金支付的企業所得稅

9.因損益而產生的企業所得稅

10.法定應繳納稅額與公司所得稅實際繳納稅額若有差異,需揭露差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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