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全球上升溫度控制在 1.5℃ 以下,這是各國政府簽署「巴黎協議」中所規劃的最佳路徑,即避免地球因過度升溫導致氣候災難的發生,伴隨著剛落幕的 COP26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各國政府針對碳議題提出減碳期程及承諾:逐步減少化石燃料、終止森林濫伐與土地流失、全球甲烷減排承諾及 2050 淨零排放…等。期望透過明確的減排路徑,共同減緩氣候惡化,進而達到永續。
在企業的永續經營議題中,除了「碳」管理,「水資源」的管理也是近期備受矚目的議題,如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明定水資源為 17 個目標之一,即「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衛生及其永續管理」,以及碳揭露組織(CDP)推動企業保護水資源安全的問卷,透過企業主動揭露與水資源有關的數據信息,進一步讓企業了解水資源匱乏和其他與水有關的問題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不只如此,針對企業水資源有效性的國際標準及管理系統也應運而生,如針對企業 水足跡盤查的 ISO 14046 以及 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的 ISO 46001,均是透過國際標準的框架,使企業了解自身之用水量,並透過明確的行動計畫訂定來管理水資源及實施減水措施,故水資源管理也已逐步成為全球永續行動的主力目標之一。
而在國內,於 2021 年初爆發了百年大旱,中南部縣市更施行限水措施,也讓企業們對於「水」的議題不得不開始評估風險。同年底經濟部更發出徵收耗水費之預告,將討論許久的耗水費預定於今年 7 月開始實施,規範將優先針對單月使用自來水及取用地面水總用水量逾 9,000 度以上之企業,徵收超過用水額度每度 3 元之耗水費,即是透過法規強力促使用水大戶能夠節約用水、有效率利用水資源。
當然,若企業實施有效之節水措施,徵收費用也會因應下降,其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企業取得經 TAF 認證可執行水資源效率管理系統之檢測單位驗證出具之查驗聲明書,且節水回收率達到同行業公告之標準者或更好者,均可已獲得不同程度的減免。目前規劃計徵期間為每年 11 月至隔年 4 月之估水期,初步統計徵收廠商約有 1,700 家,於開徵後 3 年減半徵收,以提供企業有改善用水設備之緩衝期;且每 5 年視水資源供需調整徵收範圍。因此,除規範內的用水大戶們,其他企業也應提早規劃水效率資源管理及相關節水措施,以降低企業用水之潛在風險。
回過頭來說,耗水費即是基於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徵收,主要是讓用水大戶將使用大量稀有水資源的外部成本內部化,概念類似環保署將推動的「碳稅」。但不管如何,我們可以透過國際趨勢及法規要求,獲得一致的結論:水資源受到關注的程度是與日俱增。這也顯示出,企業們要提早意識到水資源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