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9 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公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全面強化食品與動物產品的安全管理。
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此標準涵蓋了植物性作物(如水果、蔬菜、穀物等)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本次修正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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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新農藥(如亞醌蟎、阿扶平等)對多種作物的殘留容許量標準,並細化每種農藥在不同作物上的ppm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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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部分已不再適用的農藥(如益發靈)殘留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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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的作物類別廣泛,包括小黃瓜、柑橘類、香蕉、茶葉等,涵蓋殺蟎劑、殺蟲劑的適用範圍。
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此標準涵蓋了動物產品(如畜禽肉類、乳品、蛋類等)中的農藥殘留容許量。本次修正內容主要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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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多種農藥(如2,4-D、Acephate、Acetamiprid等)在不同動物部位中的殘留標準,明確限制每種農藥的容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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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具體的農藥適用範圍,例如肌肉、內臟、脂肪、乳品或蜂蜜等產品中不同農藥的檢出容許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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