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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引進移工:勞力需求與人權責任之間的角力

發佈於 Dec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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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引進移工:勞力需求與人權責任之間的角力

隨著台灣人口老化與產業結構改變,許多產業—例如製造、建築、農漁、照顧服務—對於移工(外籍勞工)的需求愈來愈高。移工往往成為填補人力缺口、維持產業運作的關鍵。然而,在「引進移工」的過程中,公司、仲介、供應鏈,以及國家制度所共同建構的「移工管理體系」,卻容易產生對移工基本人權的侵犯。若企業只把移工當成「勞動力」,忽視其作為人的尊嚴與權利,往往會導致剝削、歧視、不公平待遇。

因此,公司在引進管理移工時,必須意識到:移工不僅是勞動力,更是具有基本人權的人。企業有義務,也有責任,確保管理過程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不成為剝削機制的一環。

以國際標準規範:RBA 的推動去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作為全球供應鏈與企業責任倡議組織,RBA 所訂的 RBA Code of Conduct,對於所有類型勞工(包括臨時工、移工、契約工、學生工等)均適用其勞工標準,明確指出必須尊重所有勞工的人權與尊嚴。 

 

其中,「禁止強迫勞動」(forced labour)、禁止利用債務束縛 (debt bondage) 或不當限制移工自由(例如限制進出廠區、宿舍)等,是 RBA 核心條款。 

 

此外,RBA也提醒企業:在招募/聘僱移工時,就必須對仲介、供應鏈、招募機制進行風險評估,並積極防範強迫勞動風險,企業要把負責任招募原則納入政策、管理系統、供應鏈條款,並確保能追蹤、揭露、補救可能的人權侵害,換言之,公司若引進移工,但不依照這樣的標準設計管理制度、忽略招募流程與待遇,便可能成為結構性剝削的一環。

台灣現狀與挑戰:法律制度、制度性歧視與人權落差

以台灣為例,雖然過去幾十年已逐步建立「暫時性移工制度」,至 2023 年初,透過制度聘僱的藍領移工已經超過 73 萬人,占勞動人口一定比例。政府官方在《移工權益維護報告書》中主張「國民待遇原則」:移工在勞動條件與勞工保險等方面,理應與本國人同等受到法律保障。 

然而,現實並不總如理想——許多企業仍在外籍移工招募和管理上仍會備認為「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例如,在法律保障之外,移工往往因為身份、語言、文化等因素,難以享有完整的社會、文化、政治權利,包括言論/溝通權、資訊取得、參與社會生活等。研究指出,移工在台灣的制度設計,往往僅著眼於「工作」本身,而忽略其他權利。 

此外,勞動條件、工作與居住環境、仲介費用、不當扣押身分證、限制自由、過度加班、加料契約條款、稱不上合理待遇的宿舍、缺乏申訴或救濟機制……這些問題,不僅是個別企業或仲介的惡意,而是必須從制度性、結構性上去克服處理的人權風險。 

正如許多社會運動組織指出的,如果不從制度面改革仲介運作、雇主管理方式、移工權益保障機制,就可能導致「現代奴隸制」的再現。

公司在引進與管理移工時應保障的人權 — 原則與具體作為

基於上述背景,公司若要合法、倫理、永續地「引進移工、管理移工、使用移工勞動力」,應該遵循以下原則與具體做法:

1.明確制定與公開有關於人權/勞工政策

公司應有正式、公開的「人權政策」或「勞工政策」,明確聲明尊重人權、尊嚴、與勞工基本權利。政策應涵蓋:所有員工(包括移工、契約工、臨時工、外包供應商等)皆受保護;禁止強迫勞動、債務束縛、扣押證件、不合理限制行動自由等。這與 RBA Code of Conduct 的精神一致。 

2.持續採取負責任招募與盡職查核

在聘僱移工時,公司不應只通過仲介、供應商隨意引入,而應對招募流程、仲介費用、合同條款、招募契約的合法性與公平性進行查核。公司可參考 RBA 標準,確認各個人力引用階段的風險、防止債務束縛、禁止過高仲介費、確保合約透明。 

3.保障工作與居住條件 — 勞動權益、人身自由、居住尊嚴

公司必須確保工作條件符合合法、合理標準:合理工時、合法薪資、加班補償、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適當且安全的宿舍。不得限制移工自由出入工作或宿舍空間,不得不當扣押護照或身分證,也不得用債務或契約條款恐嚇、限制移工離職或更換雇主。這些都是 RBA 明文禁止的。 

4.提供申訴/救濟通道;授權移工發聲與組織

公司應設立有效且易於移工使用的申訴/舉報機制,並保障移工可以自由反映問題,而不會因此被解僱、恐嚇、遣返或報復。必要時,公司應提供外部獨立機制、與 NGO 或勞工團體合作,讓移工能夠得到合法、公正的救濟與支援。這是尊重人權、實踐企業責任的重要一環。 

5.持續監督與供應鏈管理

公司不能只監督第一層雇傭,而應將人權責任延伸至其供應鏈、外包商、仲介機構。供應商也應遵循同樣標準,並接受第三方獨立審核、問卷調查、定期追蹤改善 (corrective actions)。這是 RBA 對其會員所要求的供應鏈責任。

結語:企業、社會與制度 — 共同承擔的責任

台灣的社會民眾、政府單位、企業主、民間團體與公民,應共同思考:移工不只是填補勞力缺口,更是這個社會的一部分。他們付出血汗、犧牲離鄉、承擔壓力來換取家人生活,也為台灣的產業與照顧結構貢獻。若我們無法保障他們基本的人權,就等於放棄我們的文明底線。

未來,唯有透過制度改造 (例如限制仲介費、保障移工轉雇主自由、宿舍與工作環境監督、組織與發聲權)、企業自律 (制定人權承諾、供應鏈管理、引入第三方審核)、社會監督 (媒體、公民團體、工會介入)、以及政府立法與制度完善 (將移工納入完整勞動權保障、社會保障、法律救濟機制),才能真正讓「移工人權」不只是口號,而是一種活生生、具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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