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未來5年 CSR 重大主題:IFRS 17 號公報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IASB)於2017年5月18日頒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以下稱IFRS 17。象徵著一個舊有會計制度的結束,一個新保險時代的來臨。過去幾十年來,保險公司及消費大眾直觀上以公司保費收入作為衡量利潤的基礎,以財務報表的觀點來看,保費在收到時即認列為收入。
但是,未來在IFRS 17下,對於「收入」的認知徹底改變,保險公司必須以服務交換收入,亦即保險公司僅能夠在提供服務後,認列該期之收入於損益表。為此,IASB在IFRS 17中導入了一個關鍵性的要素,稱為合約服務利益(Contractual Service Margin,以下稱CSM)。
被視為「魔王級」的IFRS 17號公報為何讓台灣保險業如臨大敵?在2025年勢必要全面接軌的情況下,國內壽險業者該如何面對挑戰與因應?為讓保險業財報在國際上更具比較性及透明度,保險業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將於2022年實施IFRS 17號公報,但由於衝擊太過巨大,金管會保險局日前宣布,台灣保險業將晚3年,延至2025年適用。
保險公司「利差損」將「全都露」
現行的會計制度,保險公司向保戶收到錢,就視為收入,並提存準備金;但新的會計制度,保險公司必須檢視保險合約群組的賺賠,賠錢要立刻列入虧損,賺錢則在保險期間內,逐期隨服務之提供而認列。一旦IFRS 17公報實施,該會計準則複雜度高,其中最重要的改變之一,就是保險業「損失要馬上認列,利益要逐期分攤」,這些訊息足以讓不少保戶股民們膽戰心驚。
此外,過去台灣大都銷售傳統型高利率保單,卻必須依照現在的利率評估,重新計算缺口,並提足準備金或增資。然而目前市場處於低利率,若未來用市場一致性基礎衡量這類保單,可能會面臨責任準備金提列不足的問題。
換句話說,壽險公司潛在的「利差損」將會「全都露」,由於影響層面太廣,因此讓全球保險公司措手不及,正式實施時間也一再延後。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則強調,由於國際間對無風險利率尚未定案,談公布增提數還太早,然而主管機關也已組成專案小組,要求壽險公司若測試後須增提準備金,則逐步完成增提,並希望能順利在2022年底前提足。
也有專家表示,「大家要先釐清觀念,一個會計準則的實施,並不會去影響或改變最終的損益,只是認列和呈現的方式不同,現在大家容易誤解,這個準則(IFRS 17)讓本來賺錢的項目變成不賺錢,不是這樣的。」
壽險業需重新檢視與轉型,因為財報是中立的,對於上市公司投資人來說,可以得到更透明清楚的資訊揭露作為參考;對業者本身,也是重新進行一次大規模體檢、檢視轉型的機會。IFRS 17雖然會帶來適應上的衝擊,但也正因為必須遵循,所以是重新檢視、革新既有內部資料、系統及流程的機會,期待進一步的改變業務型態。
由於IFRS 17導入的工作繁雜,因此難免帶來巨大衝擊和影響,日前,IASB理事會也初步決議把生效日延後1年,以及採取更開放的態度,重新討論全球保險業者提出的導入議題,及討論修訂準則的可能性。
消費者購買保險是長期合約,今天如果換個行業來看,假設是買房子,營建業會根據營收及完工百分比,再對應成本去認列,若是成本大於收入,按照IFRS公報,就會要求馬上認列虧損。保險業也是同樣的道理,不同的是,營建業從建設到完工銷售,至多5到10年,保險合約最長卻可至終身,除了「認列期間」,還有「銷售量」。我們可以去想像,保險公司有上億張保單,風險都不同,要用現在的利率去折現,還要加入精算的概念去計算,衝擊有多大。
盡快改變現行會計結帳流程
正因為未來估算必須納入精算概念,對會計和財務人員來說,也必須重新適應相關語言,是很大的挑戰。即使無可避免有增資壓力,保險業者仍應未雨綢繆,持續關注議題發展,以及刻不容緩地重新檢視既往的保險合約,並且以更彈性且縝密的計劃,針對接下來售出的新保單,盡快對應分類,提前做好因應未來全面導入的準備。
鍾丹丹指出,現在要重新檢視所有保險合約,依照類似風險分為三大群組,第一是舊虧損性保單;第二是有明顯賺錢的獲利性保單;第三是穩定度不高,還需要花時間辨認分析的保單。
以往保險業採鎖定利率來提列準備金,但早期利率無法反映保險業負債水準,改採現時估計後,保險業須提列更多準備金,對台灣成立較久之保險業者來說,衝擊相對來得大。舉例來說,民眾在20年前買的保單,預定利率可能高達8至10%,所以,保費比較便宜,保險公司提的準備金也比較少。但是,現在利率可能剩下2%,保險公司還是用原先所採利率在提準備金,若用現時估計,保險公司反映在財報上的負債會高出許多,屆時必須補提。
IASB曾經在2018年10月的理事會上,彙總25個關鍵項目,這些項目也包含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對IFRS 17導入的顧慮,以及6大關鍵議題:包括合約服務邊際(CSM)於保障期間依保障單位攤銷認列為收入、所持有的再保險合約會計處理所造成的不一致、保險取得現金流量、財務狀況表的表達、以1年為群組劃分的彙總層級,以及實施準則時過渡規定採用處理等。
舉例來說,業者關心未來IFRS 17下各商品的盈餘型態可能集中於前端或集中於後端,如年金保險商品,收入認列之樣態在遞延和年金化期間可能差異甚大。此外,若合約成為虧損性,將無法由合約服務邊際吸收而直接衝擊於損益,盈餘將大幅波動。
IFRS 17要求在財務狀況表上以保險合約群組分別表達資產與負債,且不能相互抵銷,如應收保費、應付佣金、應收(付)再保往來款項等,未來將依據保險合約群組淨額表達,部分業者也表達了對此議題的關注和施行的挑戰。
壽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都是長期的,但因波動要立即反映到報表,所以公司就很掙扎,然而讓損益控制盡量維持平穩,也是公司採用避險的意義。更關鍵的是,國外的保險業大都在IFRS 9採暫時豁免,意即IFRS 9與IFRS 17會同時實施,而台灣保險業大都在金控體系,因此在去年度實施IFRS 9係採用覆蓋法,屆時IFRS 17實施後,依公報規定其金融資產可以重新指定,資產與負債之管理更形重要,而保險業在IFRS報表上必須以較高的彙總層級表達保險合約產生的資產與負債,正式接軌後,保險業者重新建置開發新系統的成本及複雜性都會提高不少。
總結來說,為了順利接軌,把影響程度降至最低,建議業者趁早決定要「自建系統」或「委外採購」,以及分階段導入,將保單全面進行重分類,以求將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總之,盡速行動吧。
資料來源:台灣銀行家